各村党(总)支部、村委会,镇直各单位,驻镇县属各单位:
为了顺利接收社区戒毒人员,有效开展社区戒毒工作,根据《江苏省社区戒毒工作规范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镇实际,经镇党委、政府研究,决定设立镇社区戒毒(康复)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,人员名单如下:
主 任:陆 峰
副主任:房正永 封士永
成 员:王爱波 沈 勇 张珍宝 吴 建
吴 雷
2014年7月29日
| 索引号: | 014309594/2014-00015 | 信息分类: | 机构职能, 其他,其他,通知 |
| 发布机构: |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| 发文日期: | 2014-07-29 |
| 文号: | 新政发〔2014〕40号 | 关键字: | |
| 内容概述: | 设立社区戒毒(康复)办公室 通知 | ||
各村党(总)支部、村委会,镇直各单位,驻镇县属各单位:
为了顺利接收社区戒毒人员,有效开展社区戒毒工作,根据《江苏省社区戒毒工作规范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镇实际,经镇党委、政府研究,决定设立镇社区戒毒(康复)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,人员名单如下:
主 任:陆 峰
副主任:房正永 封士永
成 员:王爱波 沈 勇 张珍宝 吴 建
吴 雷
2014年7月29日